各教学单位及经管实验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为做好我校 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准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各单位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组织形式
此次检查以各单位自查自纠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单位接通知后,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2),逐项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督导组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
工作安排
1.各单位应对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并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各单位于 6 月 5 日前将签字盖章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5)报送至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56939810@qq.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 年)
5.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