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有政府采购项目的单位、部门、个人。
二、清查内容
核查2021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存在未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未及时支付账款的情况。
三、报送时间
(一)请各项目单位、部门于6月13日前将附件《政府采购专项清理整治问题清单二》合同签订和账款支付情况的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zcglccgk@163.com,邮件以“XX(单位、部门名称)专项清查工作”命名。
(二)将此项工作列入常态化自查范围,于每年3月28日、6月28日、9月28日、12月28日前报送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科
崔老师:87655678
郑老师:87656853
附件:政府采购专项清理整治问题清单二
资产管理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