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保证金退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14 点击数:

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要求,为加快公共资源采购项目投标和履约保证金退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有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的各相关供应商须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是否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无法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请在2020年12月26日前,将相关项目签订合同承诺函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我校资产管理处采购管理科,同时将合同彩色扫描件发送至656939810@qq.com;

二、有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项目验收后满三个月)各相关供应商需登录我校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相关项目验收报告和无质量问题证明模板,按网站通知办理退还手续。

三、我校资产管理处收到纸质件及电子扫描件后按项目类别汇总、审核,并按相关程序配合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工作(寒、暑假期间按我处公布的值班时间办理)。

四、联系电话为0311-87655951。

河北经贸大学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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