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放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充分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放假前,各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年)》(附件1)组织全覆盖、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于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钥匙由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2.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水龙头要关紧,水、暖管道不要有漏水现象。
3.妥善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尤其有毒有害化学品,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4.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物品、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重要危险源及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5.实验楼封闭期间,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6.做好极端天气、自然灾害下实验室安全应对措施。
二、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放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注意以下事项:
1.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实验室的定期巡查和日常管理。寒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实验室需加贴封条。
2.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开放实验室。教师确因教学、科研确需使用实验室的,填写《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资产管理处备案。
3.经批准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和实验室安全操作相关规定执行,落实安全责任制。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学生开展实验时须有导师或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指导。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并立即向实验室所在单位、安全工作处、资产管理处等汇报。
三、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建设及开学准备工作
放假期间新进仪器设备的单位,要做好设备的接收、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各实验中心提前谋划,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