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采购项目采购咨询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9-07 点击数:

      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政府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工作,按照依法、公开、择优的原则,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择采购咨询服务机构,进行采购需求调研、采购需求论证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等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取采购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经贸大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咨询服务机构比选项目

  2.项目用途:采购项目采购咨询、采购需求论证服务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

二、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要进行采购需求的市场调查,协助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进行采购需求管理;

  2.根据需求初步调查结果进行概预算编制;

  3.概预算经采购单位确定后进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等工作;

  4.组织采购单位、实际使用单位或部门、行业专家对编制的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

  5.服务期内无论项目大小、不分金额,都应当承接,必须服务,并在接到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6.每个项目都要提供项目需求分析报告;

  7.服务期内项目不少于100项。

三、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具备必要的论证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须知:

 1.招标限价:6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报价超过预算的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报价为服务期包干价格,服务期内不无论分项目大小、金额大小、项目数量多少,投标总价包干。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服务期结束经验收合格支付剩余40%。

五、供应商确定原则: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正3副):2022年9月15日9点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文件须送至河北经贸大学西门门口,由校内设专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报名方式:参加投标人员需提前1天将单位名称、投标人身份信息(单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1013694921@qq.com。

九、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方式进行开标过程直播。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号,进入腾讯会议线上开标会场,进入会场的投标人昵称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30。

十、项目信息

   采购人:河北经贸大学

   联系人:崔娜

        联系电话:0311-87655849


  • 附件【评分标准.docx】已下载

版权所有©河北经贸大学 资产管理处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050061)

综    合    科  0311-87655849      采购管理科   0311-8765567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科   0311-87655683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