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实施“河北经贸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北经贸大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9.9万
3、最高限价:9.9万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项目要求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服务。
2、提供审查服务:审查、修改有关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3、为学校重大合同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提出法律意见。
4、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代理仲裁及诉讼案件。
5、应河北经贸大学要求,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参加学校会议,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6、提供普法宣传服务:按照河北经贸大学需求,协助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
7、一般合同审核或法律咨询,1个工作日出具法律意见;重大合同审核或重大事件法律咨询,3个工作日出具法律意见;学校突发事件,3小时内律师出面参与解决。
8、三次以上不按时响应学校需求服务,学校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取得执业许可并经年度考核合格。
2、律师事务所及其所指派的律师承诺在2021年以前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律师事务所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具备履行法律顾问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
4、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年度考核备案称职,主办律师有5年以上的律师从业经历,指派律师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四、报价须知
1、招标限价:9.9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报价超过预算的取消投标资格。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服务期结束经验收合格支付剩余40%。
五、供应商确定原则: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1/2/3)。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1正3副):2021年12月29日10点。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第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9日10点。
九、开标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第一办公楼三楼评标室。
十、报名信息:参加投标人员需提前1天将单位名称、投标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车牌号(如有)发送至邮箱656939810@qq.com。
十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河北经贸大学
联系人:付老师
联系电话:8765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