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干部档案电子化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 时间:2021-10-29 点击数:

     我校拟实施“河北经贸大学干部档案电子化”项目,现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对此项目进行加工服务,从而完成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工作。

一、项目名称:河北经贸大学干部档案电子化项目

二、项目背景: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稳妥推进干部数字档案建设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我校计划分阶段完成所管辖的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工作。项目预算7.4万元。

三、项目要求:

1.拟加工档案200本左右,总价不超过7.4万元。

2.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约定卷数的人事档案查缺、整理(包括分类、排序、编目、加工、装订、验收等)、扫描加工、图像处理、数据审核等工作(设备由投标公司自行准备,如高倍数扫描仪、平板扫描仪等设备),并达到省委组织部接收标准。

3.服务时间:前期档案查缺、整理在签订合同后半个月内完成;我校配合完成材料补缺;后续扫描加工、图像处理、数据审核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4.项目实施地点: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工作人员与所需工作设备均需按时到场。

5.项目完成后如发现存在加工错误的情况可提供免费修复(包括人力和设备)。

6.免费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操作辅导。

7.签署保密协议。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的独立的法人单位;

2.具有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五、报价须知:

1.招标限价:7.4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报价超过预算的取消投标资格。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无预付款,待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确认的结算明细单结算服务款。

六、供应商确定原则: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1)。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正3副):2021年11月5日9点。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第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2021年11月5日9点。

十、开标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第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十一、因疫情管控期,参加投标人员需提前1天将相关身份信息(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单位名称、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车牌号(如有))发送至邮箱1013694921@qq.com

十二、 项目信息

采购人:河北经贸大学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65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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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050061)

综    合    科  0311-87655849      采购管理科   0311-8765567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科   0311-87655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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