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要求,我校开展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确定专人负责,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高质量完成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二、报送范围
各单位实验室和实验中心。
三、报送内容
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需各单位填报4个报表,详见附件1。数据统计时间区间为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
四、报送方式
各单位实验室和实验中心审核数据无误后,将《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附件1)和《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2024年9月5日前送至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付永锋,电话:87655951
邮箱:656939810@qq.com
附件:
1.2023-2024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
2.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资产管理处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