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提前组织实施部分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各部门、各单位已编入政府采购预算或有财务处资金安排承诺的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均可申报,优先安排2023年预算下达前实际工作需要实施的项目。
(一)常年性、周期性项目
服务期临近期满,需要重新采购的项目,原则申报的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1.连续性服务项目,如物业服务、安保服务、汽车租赁、代理服务、法律服务等;
2.维保服务项目,如各类仪器设备维保维修、空调维修、消防设施维保、机房维保;
3.软件类服务项目,即以开通网站权限为服务形式的各类软件或数据库服务,如电子期刊数据库、学术不端检测服务等;
4.会议服务项目,即通过第三方会议服务公司支出会议费的会议服务 、设备租赁等;
5.其他服务,如论文检测服务等。
(二)2023年需要实施的项目
已申报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在预算下达前,由财务处给予资金安排承诺的各类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
二、申报安排
(一)请申报提前采购项目的相关部门、单位填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见附表1)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表》(见附表2)。其中服务期超过1年的项目以及2023年3月底前即需要交付使用项目,还需要填写《跨年度安排预算采购人承诺和财政部门主管业务机构意见表》(见附表3)。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将纸质版交至1办330,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cglccgk@163.com。
(二)根据采购管理要求,相关单位还需填报《河北经贸大学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4),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 崔老师 联系电话: 87656853
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2.《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表》
3.《跨年度项目审批表》。
4.《河北经贸大学采购项目立项审批表》
河北经贸大学
2022年9月28日